辽宁省审计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
辽宁省审计厅所属事业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。所属审计科研所主要工作职能是从事审计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研究;开展审计刊物的编辑、出版、发行;进行审计科研情报的收集整理等。
现因工作需要,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,审计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名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:
一、招聘人员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;
2、具有良好的品行;
3、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;
4、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5、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。
6、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,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,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,均不得报考。
二、招聘岗位
审计科研所
1、审计科研(专业技术岗位)1人,从事审计理论研究,承担审计科研课题等;
2、财务后勤(专业技术岗位)1人,主要从事财务工作,并承担办公设备设施维修与维护及其他勤务等。
三、招聘对象
审计科研所
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届研究生1人(审计科研岗位),在职人员1人(财务后勤岗位)。
四、报考资格条件
审计科研所
1、审计科研岗位
⑴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;
⑵研究生毕业,硕士及以上学位,财务管理专业(本科段为财务或会计专业),英语六级以上,计算机国家二级以上的应届毕业生;
⑶参与过省部级以上审计及相关领域重点课题研究,并有2篇及以上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财经类学术论文;
⑷年龄在30周岁以下(198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)。
2、财务后勤岗位
⑴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身体健康,吃苦耐劳;
⑵大学本科毕业,学士学位,会计类专业;
⑶有3年以上财务会计岗位工作经验,熟练使用财务软件,有会计从业资格,具备会计师资格优先;
⑷具有办公设备设施维修与维护常识及相应体能;
⑸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7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)。
五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需提供的材料
审计科研所
报名时间:2011年3月16日-3月22日。
报名地点:辽宁省审计科研所(沈阳市崇山东路38-1号,省工会大厦北面即是)。联系电话:024-86904661,联系人:汪平。
考生报名时需携带一寸免冠照片2张,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,符合报考条件的英语等级、计算机等级、会计从业资格(或职称)、会计电算化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,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证明材料1份,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财经学术论文2篇以上并附原件及复印件1份,自荐报告或简历1份,同时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。
六、资格审查
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人事处共同组织实施,经资格审查合格后,于考试前通知领取准考证。
七、考试时间及内容
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。总成绩计算权重为5:5。
笔试时间:2011年4月9日上午9:00-11:30。
考试内容:审计、会计基础知识及文字综合。笔试地点报名时通知。
面试人选按考生笔试成绩,由高分到低分,按1:3的比例依次确定(如出现空缺,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)。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,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八、体检
按笔试面试成绩权重后总成绩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。体检工作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国人部发[2005]1号)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。体检医院由省人社厅指定,体检时间另行确定。
九、考核
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,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。
十、公示
拟聘用人选确定后,在辽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,时间为7天。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,应及时调查处理。如不符合聘用条件的,取消聘用资格;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聘用。
十一、聘用
对经公示无疑议的人员,按照省人社厅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
在公开招聘期间,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体检、办理有关手续、签订聘用合同等,视为自动弃权。
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。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。试用期满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。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二〇一一年三月